更新時間:2022-04-22 21:23:57作者:佚名
經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我區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第一、二批本科錄取分數線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以及第一、二批本科面向貧困地區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專項計劃)錄取分數線公布如下:
一、文史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84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50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35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二、理工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55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17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30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三、面向貧困地區招生專項計劃
第一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錄取分數線:484分;
第一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錄取分數線:455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錄取分數線:450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錄取分數線:417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文科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理科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四、體育類(文史)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20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397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33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五、體育類(理工)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16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350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8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六、藝術類
報考藝術類(理工、文史)考生高考總分應達到區內院校藝術類錄取分數線或區外院校藝術類填報志愿資格線。區內院校藝術類錄取分數線,依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按略多于區內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原則,于投檔前單獨統一劃定。區外藝術類填報志愿資格線為200分。
七、高職單獨招生(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本科(含第三批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343分;
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70分。
八、說明
1、上述所有錄取分數線均指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錄取標準。高考總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之和。其中,政策性照顧分值是指考生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和《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規定》中錄取照顧政策所應享受的政策性照顧加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