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27 10:09:52作者:佚名
江蘇省往年高考南京大學、浙江大學等專業錄取分數線 2008年分數線(物理/歷史) 2008年成績(物理/歷史) 南京大學 403 /399AA/AA
浙江大學 410 / 好像不招文科 AA / 無
廈門大學 391/393AA/AA
中國南方航空 392/390AB/AB
大學 2009年成績(物理/歷史) 2009年成績(物理/歷史) 南京大學 393 /388AA/AA
浙江大學 403 / 好像不招文科 AA / 無
廈門大學 348/378AA/AA
中國南方航空 383/380AB/AB
PS:2009年是廈門大學比較糟糕的一年,理科專業才勉強進入一本線。。。
預測2024年江蘇本科錄取分數線。預測2024年江蘇歷史專業本科錄取分數線在470分左右;預測2024年江蘇物理專業本科錄取分數線在430分左右。根據往年江蘇本科錄取分數線,文理科專業分數線每年變化幅度都不是很大,所以預測2024年江蘇本科錄取分數線與2023年差不多,預計430分以上即可進入本科學習。
2024年江蘇高考預計分數線是多少?
歷史專業預計錄取分數線為470分;物理專業預計錄取分數線為430分。大部分省份本科錄取分數線在500-550分之間,僅有少數省份錄取分數線在500分以下。
區域考生類別批次預測2024分數線江蘇歷史本科批次470江蘇物理本科批次430
影響江蘇高考本科錄取分數線漲跌的因素有高考題目難度、考生人數等,以上小編預測的江蘇高考本科分數線僅供參考,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
預測2024年高考500-550分可錄取的江蘇理科本科高校為:無錫大學、江蘇師范大學、江蘇海洋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常州大學、南京曉莊學院。
預測2024年江蘇高考500-550分可錄取的文科本科高校有:南京藝術學院、常熟理工學院、淮陰師范學院、金陵科技學院、江蘇工學院、蘇州城市學院、無錫大學。
預測2024年江蘇高考550-600分可錄取的本科高校為: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審計大學、江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師范大學。
江蘇歷年本科分數線是多少?
年份 地區 考生類別 批次 分數 2022 江蘇 歷史學 本科批次 471 2022 江蘇 物理學 本科批次 429 2021 江蘇 歷史學 本科批次 476 2021 江蘇 物理學 本科批次 417 2020 江蘇 理科 本科批次 1 347 2020 江蘇 理科 本科批次 2 313 2020 江蘇 文科 本科批次 1 343 2020 江蘇 文科 本科批次 2 284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簡章
高校選校網()小編也為大家帶來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招生簡章的相關內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隸屬于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公辦本科高校,學校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國自行創辦的首批航空院校之一,是國家“雙一流”和“211工程”建設高校。下面我帶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簡章》,本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發[2022]1號)等招生考試工作有關文件,落實教育部“依法招生”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簡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現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
學校層次與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擁有力學、控制科學與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3個雙一流學科。
學校地點:明宮校區(南京市秦淮區御道街29號)、將軍路校區(南京市江寧區將軍大道29號)、天目湖校區(常州溧陽市濱河東路29號)。
第三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頒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有關規定,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同意,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范圍包括高考及高校專項、國家專項、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飛行員、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預科班。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指導本科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本科招生有關事項。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推進區域間、城鄉間教育均等化。學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數量、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根據往年實際招生情況,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專業的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分專業的本科招生計劃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學校招生網查閱。
第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為招生總計劃數的1%,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 招生種類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遵守教育部規定的有關加分政策。原則上承認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定的國家加分,并按照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定的備案分數線進行招生和專業安排。未按省級和專業安排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不適用一切高考加分項目和分數線。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轉檔比例。采用順序志愿錄取的批次,轉檔考生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采用平行志愿錄取的批次,轉檔考生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三條 報考英語、日語、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須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其他專業不受外語限制,但錄取后,除日語專業外,考生須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四條 飛行技術專業根據委托單位培養需要,只招收男生;交通運輸(空管與簽派)專業根據專業培養特點和行業實際情況,建議男生報考,女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設性別限制。
第十五條 我校貫徹落實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同時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下列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附加要求如下:
飛行技術專業體檢要求按照中國民航局頒布的《民航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及認定規范》(MH/T 7013-2017)執行;結合民航專業特點,航空器適航技術專業、交通運輸專業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覺正常,交通運輸(空管與簽派)專業還要求考生單眼裸視力E-chart達到4.0以上,無語言、發音、聽力障礙。
第十六條 我校對通過錄取的考生(內蒙古自治區除外)按照分數優先、錄取分數線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不設置專業差額。錄取分數線相同的,文科(或第一志愿為歷史)考生依次比對漢語、外語、數學成績,理工科(或第一志愿為物理)及3+3模式綜合改革(飛行技術專業除外)考生依次比對數學、漢語、外語成績。
我校對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按專業志愿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錄取”的錄取規則。即首先對已被錄取的考生按備案分數排序。如備案分數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比對漢語、外語、數學成績,理工科(飛行技術除外)考生依次比對數學、漢語、外語成績。排序后,按同等數額確定招生計劃1:1范圍內考生名單,按“清專業志愿”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有拒簽,對排名在招生計劃外的考生按“清分數”錄取規則補錄。
按照平行志愿分批次錄取,對報考專業偏好不能滿足的考生,如愿意調整專業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調整專業錄取要求,可轉專業錄取;如不符合,將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來自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修科目須與我校報考專業要求一致,學校招生錄取時按照各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計劃和相關措施執行。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學生:
(1)在文科分為理科和文科的省份,只招收文科及文科專業考生。
(2)凡報考我校音樂表演、環境設計、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或批準的專業考試和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我校不組織學校考試。
(3)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經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統考,且高考成績達到本省音樂本科錄取線的,錄取后按省級統考專業成績排序2023年上海健康醫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照各省招生計劃錄取。省級統考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高考成績較高的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比較錄取。
報考環境設計、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或認可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高考文化科目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本科文化科目錄取控制線,錄取后按考生專業統考成績與高考文化科目成績之和排序,按照各省招生計劃安排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依次比較錄取。
(4)藝術類專業招生具體要求請參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公告》。
第十九條 飛行技術專業:
(1)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至20周歲之間(即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證為準)。
(2)飛行技術專業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廣東、浙江、安徽、山東、湖北、重慶、陜西、上海、江蘇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2022年全國高考應屆高中畢業生,科目要求為理科(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選擇符合學校要求的科目,具體細則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
(三)我校2022年飛行招聘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地當年高考文化科目總成績的60%,英語原成績須在95分以上。對通過我校組織的初次面試、體檢、心理測試、背景調查等考生,在高考成績及英語原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基礎上,按高考備案分數線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備案分數相同者,依次比較英語、數學、語文、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修科目總成績)成績。具體備案規則以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如國家招生政策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4)飛行技術專業詳細錄取要求請參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保送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我校同批次錄取分數線學生不足的,按照順序志愿批次,如第一志愿人數不足2023年上海健康醫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按報名分數擇優錄取。如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則繼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批次,對未完成的計劃也繼續征集志愿。如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整至生源質量較好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對新生進行統一復試,復試不合格的新生,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我校按照國家規定和江蘇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確定學費、住宿費標準。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專業學費按學年收取,學分學費按學生一學年實際修讀學分收取。新生在一學年開始時按其所學專業年收費標準預收學費。其中,工科專業為5800元/生/年,理科專業為5500元/生/年,文科專業為5200元/生/年,藝術專業為6800元/生/年。省屬優勢學科、專業增加10%。下一學年開始按學生上一學年實際修讀學分,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結算學費,第二學年及以后按學生修讀選修學分收取費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學費為26400元/生/年,國外學費按國外大學收費標準執行。預科階段少數民族預科班學費按學校現行專業最低學費標準收取,為5200元/生/年。住宿費視住宿條件不同,每生每年800至15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條 飛行技術專業新生入學后在天目湖校區學習。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生物醫學工程、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電子信息(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波毫米波系統與器件技術)、信息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航空器適航技術、交通運輸專業、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人工智能專業新生一、二年級在天目湖校區學習,三、四年級在將軍路校區學習。自動化(航空電子與控制)(中外合作辦學)、交通運輸(機場運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新生第一階段在天目湖校區學習,第二階段按培養計劃安排。
第二十五條 我校建立“全方位、開放式”的獎學金制度,設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在準確掌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貸、獎、助、勤、補、免、減、補、導”全方位的學生資助體系。按照資助與精神鼓勵相結合的原則,構建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服務體系、就業服務體系、學習服務體系、成才服務體系,全方位服務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發展。
第二十六條 我校本科招生咨詢電話為: ,招生網站為: ,電子郵箱地址為: [email protected] : 。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網向社會公布。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