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6 12:40:22作者:網絡
??接受委托后向原告充分了解情況,提取了方才的法庭調查,發表如下代理意見,請法庭考慮:一、原、被告感情確已破裂,應準予離婚。婚姻關系只有依靠夫妻感情才能得以維持,而不是用法律手段能夠得以維護,法律不能擔保幸福的關系,但可以中止感情破裂的婚姻關系,當一方提出要求離婚甚至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足以說明當初形成婚姻關系的夫妻感情已經發生了變化,以至于一方執意不肯將婚姻關系維持下去,現代社會對離婚采取了比較寬容的態度,在立法上逐步地由過錯原則向破裂原則發展,離婚日益失去其制裁、懲罰作用,而被看成是對婚姻關系事實上破裂的確認,看成是擺脫陷于困境的婚姻的一種手段,而且離婚的要求一經提出本身就會在夫妻感情之間形成日后難以消除的隔閡,若是用法律手段來強制維持感情確已破裂的婚姻,既不符合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實際效果也并不理想,據有關統計,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從回訪的情況看,夫妻恢復和好的很少,原告一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六個月后又起訴離婚的,占很大的比例,婚姻關系的破裂通常是配偶雙方感情不和、難以共容的結果,而不僅僅是單方的錯誤。
??原、被告近年來長期兩地分居,聚少離多,在2005年春節原告提出離婚后至今分居,被告無法挽回這種局面,也不能說服原告打消離婚的念頭,也不能使原告在向以前那樣對被告疼愛有加,這種冷漠的夫妻關系是婚姻已名存實亡,簡單的強調穩定家庭關系而勉強維持婚姻,不僅是雙方長期痛苦,還可能使矛盾激化,用法律的手段維持夫妻關系不會阻止和減少婚姻的不幸,法院可以判決不準離婚,但不能保證當事人維持婚姻就一定比離婚幸福,法律再威嚴也改變不了事實上的分居,法院判決不離婚并不能給被告贏得安穩有保障的生活,也不能使原告回到家里繼續充當丈夫和父親的角色,實際生活遠沒有我們一廂情愿那樣簡單。
??離婚的確會給孩子帶來傷害,但目前并沒有科學、充分的統計數據證明,在夫妻關系冷漠的家庭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就一定比離了婚的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所受的傷害要小,一些學者指出沒有歡樂的完整家庭比已經破裂離婚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更大的摧殘作用。根據原告的想法,在孩子年幼無知的時候解除婚姻,要比在孩子懂事后面對家庭破裂所受的傷害要小得多。
??二、子女撫養原告希望雙方都承擔起撫養孩子的責任,但原告還沒找到穩定的職業,在經濟上并不是很寬裕,雖然這不是被告放棄撫養權的理由,但是隨被告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三、財產分割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置期房一座,原告考慮一旦離婚家庭人口減少,現在雙方都沒有穩定的收入,該房150多平方米,首付款由原告父母出資,每個月2780元的銀行還貸和其他費用,對雙方都是很沉重的負擔,現該房已經升值,原告認為將房屋出售后,依法分割,被告購置一處面積較小,價格便宜一些的房子更適合雙方現在的經濟狀況。
??以上意見請法庭考慮。